工程施工改造

您的位置:首页>>工程施工改造详细内容>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作者:海湾消防 文章来源:http://www.gstxf.com/ [ ]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image.png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3.4.1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image.png

智淼君安(江苏)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gstxf.com/
       海湾消防公司主营:海湾消防报警系统销售,消防设备安装,海湾气体灭火、海湾电气火灾、消防水喷淋系统施工安装,售后维修,海湾消防网站:http://www.gstxf.com/海湾消防服务热线:4006-598-119
  • 本文网址:http://gstxf.com/gongchenggaizao/11200.html
  • 关键词: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 本页关键词: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上一篇:“分离式核心筒”住宅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布置参考意见 下一篇: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资料如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