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不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且日益成为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核心推动力。科研建筑作为科学技术的主战场之一,主要泛指进行科研活动的建筑空间和场所,做好科研建筑的规范设计,对于满足科研功能需求,保障建筑及人员安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我们将了解科研建筑在电气设计方面的具体要求。
1、对辐射干扰敏感的电子设备,不应与潜在的电磁干扰源贴近布置。
2、对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实验区应设监测和警示信号。
3、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实验室,电气设计应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4、科研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1、科研建筑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2、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用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
3、供配电系统应预留适当的备用容量及扩展的条件。
4、变电站站址应避开对电磁干扰敏感的实验室。当有困难时,可采取屏蔽措施。
5、实验室负荷可与其他负荷共用变压器。但对于不常使用的大设备和有较大容量的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单相负荷和频繁启动的设备,应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6、当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供暖等负荷占较大比例时,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7、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宜为70%~85%。
8、当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形式不应为TN-C。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9、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等方式仍不能满足要求。
(2)采用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仍满足不了对稳压、稳频精度要求。
(3)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
(4)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
10、当在同一科研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识。
11、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不应在同一导管或线槽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主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可在同一导管或线槽内敷设。
12、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固定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对有防干扰要求的设备,宜采用电磁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开关。
13、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气、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供配电设备。
14、实验室供配电线路宜采用铜导体。
15、科研建筑垂直线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设,强、弱电管线宜分别设置管道井。当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应敷设在管道井两侧。
16、科研建筑的弱电管道井内,宜预留实验测控管线敷设通道。
17、供电回路宜装设有功电能表,且实验用电与非实验用电分别计量。
1、科研实验用房,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科研建筑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按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确定,其数值不宜小于0.6,计量室、测量室不宜小于0.7。
3、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时,非实验区和走道的照度不宜低于实验区照度的1/3。
4、采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时,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面总照度的1/3,且不宜低于100lx。
5、需要限制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的实验室,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关于眩光限制的相关措施执行。
6、科研建筑应选用节能高效灯具,有效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用实验室宜采用开启或带格栅直配光型灯具,开启型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0.75,带格栅型灯具效率不应低于0.65。
(2)实验室灯具格栅、反射器不宜采用全镜面反射材料。
7、通用实验室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空间高度高于8m的实验室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频大功率细管直管荧光灯。无人长时间逗留或只进行检查、巡视和短时操作等工作的场所,宜采用LED灯。
8、对识别颜色有要求的实验室,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9、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实验室,不应采用气体放电灯。
10、潮湿、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气、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灯具。
11、重要实验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应设置警卫照明,警卫照明可与应急照明共用。
12、暗室、电镜室等应设单色(红色或黄色)照明。入口处宜设工作状态标志灯。有辐射危险的实验区,入口处应设红色警示灯。
13、生物培养室宜设紫外线灭菌灯,其控制开关应设在门外并与一般照明灯具的控制开关分开设置,且应有标识。
14、照明负荷宜由单独配电装置或单独回路供电,应设单独开关和保护电器。照明配电箱宜分层或分区设置。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可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
15、大面积照明场所宜分段、分区设置灯控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实验室应优先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
(2)走廊、楼梯间照明宜采用集中遥控节能管理方式。
(3)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并宜依此决定电气照明的分区。
16、管道技术层内应设照明,并应由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
1、科研建筑按具体要求,可设置实验室工作接地、供电电源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静电接地、实验室特殊防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2、实验室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当无特殊要求时,不宜大于4Ω。供电电源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实验室特殊防护接地电阻值按具体要求确定。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3、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无特殊要求时,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Ω。如防雷接地需单独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4、实验室工作接地与接地装置,当电子设备频率为30kHz及以下时,宜单点式(S形)连接。当电子设备的频率大于300kHz时,其接地应采用多点式(M形)接地。当频率为30kHz~300kHz时,宜设置一个等电位接地平面,再以单点接地形式连接到同一接地网,分别满足高频信号多点接地及低频信号一点接地要求。
5、由实验室接地点至接地装置的引线长度不应为λ/4及λ/4的奇数倍,λ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λ——波长(m);
ƒ——实验室接地仪器、设备工作的主频率(Hz)。
6、实验室保护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并应根据需要采用防静电措施。
1、科研建筑的智能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的规定。
2、科研建筑应设置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内网、外网及相应的数据中心机房。
(2)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应满足科研实验、办公、展示、教学、试验的需求和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的传输要求,并应根据实验、办公、试验工位、展位、教学分布情况配置信息插座端口。
(3)在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科研办公用房、科研展示区、教学实验室及辅助用房、科研试验室内应设置语音、数据信息点。信息点数量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4)科研教学区域、展示区域宜设置无线局域网络系统。
(5)在入口门厅、休息室等公共区域应配置公用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用电话。
(6)公共区域应设置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
(7)科研教学建筑应根据教学需要配置有线电视终端。
3、科研实验区、科研教学区、科研展示区、科研试验区的公共区域宜设置信息查询导引及发布系统。
4、科研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并应满足科研实验、试验对建筑设备的监控要求。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科研建筑的特点设置,采取合理的人防、技防、物防配套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和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科研建筑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实验室、试验室入口宜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2)科研建筑出入口,重要实验室、试验室入口,宜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3)使用或存放剧毒危险化学品、贵重物品、放射性物质的实(试)验室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使用和产生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应根据可燃气体的类型,设置相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7、科研建筑内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与所进行的实验、试验环境相适应,如单一型火灾探测器不能有效探测火灾,可采用多种火灾探测器进行复合探测。
8、科研建筑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广播系统,并宜与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合用。
9、有精确计时要求的科研建筑应设置时钟系统。
10、科研教学教室应设置多媒体教学系统,宜设置远程视频教学系统。
11、当通信线缆引入有电磁屏蔽要求的实验室、试验室时,应加滤波器或进行其他屏蔽处理。
12、有监控要求的实验室、试验室应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系统性能应满足工艺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的有关规定。
13、科研信息网络的安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网络设备应放置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场所,该场所应具备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水、防火、防潮、防静电、防电磁干扰等基本条件。
(2)关键网络设备及链路应有备份。
(3)应增强网络边界设备的访问控制力度,配备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及恶意代码防护等设备;应在网络出口处对网络的连接状态进行监控,并能及时报警和阻断。对所有网络设备的登录应保证鉴别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等要求。
(4)系统应安装实时检测和查杀恶意代码的软件产品,并及时升级。
(5)系统应安装防火墙。
(6)应定时对重要信息进行数据备份。
(7)重要信息应进行数据加密。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 91-2019,仅供技术交流,现场设计和施工请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以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为准。依据以上内容所做的任何决策、作为或不作为,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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